2026年5月29日,备受社会关注的“释永信案”终于迎来了一锤定音的时刻。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:少林寺原住持刘应成(法名释永信)因身负四项罪名,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,同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罚金。面对判决,刘应成当庭明确表示认罪悔罪,服从法院裁决,不再提起上诉。

经法院深入审理查明,这位曾经的“佛门掌舵人”,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,利用其担任少林寺住持及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会长的职务便利,将千年古刹当成了个人的“提款机”。从2003年到2025年,他伙同他人或直接动手,疯狂侵占寺院及基金会的财物高达1.31亿余元;而在2012年至2022年间,他又擅自挪用单位资金1.51亿余元供个人挥霍使用,且长期拖欠不还。
除了大肆侵吞和挪用公款,刘应成的手脚也并不干净。自2006年起,他便借少林寺工程项目发包及相关经营活动之机,为他人提供便利,以此收受巨额贿赂共计1163万余元。甚至早在1995年,他就开始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这一行为持续至2022年,涉案金额达567万余元。
法院在审理中认为,刘应成的上述行为已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行贿罪。其犯罪时间跨度极长,各项涉案金额均达到“数额特别巨大”或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标准,不仅严重破坏了宗教场所的清净与公信力,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,依法必须从严惩处。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,并主动交代了部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,法庭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。在此前的5月25日,该案已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,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,众多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与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