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协委员建议优化中小学护学岗制度,杜绝强制摊派隐患

2026-03-08 20:10:21 11 0

3月6日,全国政协委员、扬州大学副校长龚卫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,谈及了中小学护学岗制度的现状与优化建议。据了解,护学岗最初设立的目的很明确,就是为了守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,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,同时维护好周边的交通秩序。

政协委员建议优化中小学护学岗制度,杜绝强制摊派隐患

按照最初的设计,护学岗的核心工作主要有这几项:上下学高峰时段在指定地点执勤、排查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、整治交通违法行为,以及向学生和家长普及安全知识。而护学的力量,本应是由公安民警、学校行政人员、保安、教职工,还有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组成的,是多方协同的工作。

但实际运行下来,这个制度却慢慢走偏了。原本应该是自愿参与的护学岗,逐渐变成了强制或半强制要求家长参加的任务。这种强制安排,让双职工家庭特别为难——很多家长不得不请假去护学,不仅耽误了工作、增加了时间成本,甚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。更离谱的是,还因此催生出了“代人护学”的跑腿业务,形成了不正常的现象。

除此之外,家长参与护学岗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。一方面,学校没有为参与护学的家长建立完善的风险保障和保险机制;另一方面,大多数家长缺乏专业的应急处置能力,遇到突发情况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。更有甚者,一些家庭实在没人能去护学,只能让老人、甚至孩子代为上岗,这无疑进一步加大了安全风险。

针对这些问题,龚卫娟提出了一系列优化建议。首先,要明确护学岗的责任主体,突出专业力量的核心作用,组建“交警+校警+专职安保”的核心队伍,不让家长成为护学的主要承担者,杜绝责任转嫁。

其次,要实行“一校一策”。每所学校都要先进行全面评估,结合周边的道路交通状况、停车设施、不同时段的车流量等关键信息,科学、规范地安排护学力量,形成“专业人员为主、家长志愿者为辅”的联动模式。同时,要建立科学的轮岗机制,杜绝“被自愿”的情况出现——学校要联合家委会,搭建自主报名平台,制定弹性轮值规则,出台护学岗工作指南,充分和家长协商,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给予照顾,不搞任何形式的强制摊派。

此外,还要完善“家校警”三方联动机制,明确公安、学校、家长各自的职责,形成制度化、专业化又人性化的协同管理体系。对于参与护学的家长志愿者,要开展岗前培训,重点讲解交通疏导的规范、应急处置的流程等实用内容,同时配备统一的标识和防护装备,提升他们的护学专业性。

最后,要优化学校周边的交通规划,从空间和技术层面解决放学拥堵的问题。比如,为不同年级划定专属的接送区域和接送时间,通过标识引导减少人员聚集;推行“双层校门”设计,在校内设置缓冲区域,实现物理隔离;为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置“即停即走”通道,将私家车接送点转移到周边路段,再配合临时交通管制,提高通行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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