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5月11日,在案件经历了长达3年的审理和9次延期后,唐山市迁西县法院作出了一审宣判:认定屈晓玲构成袭警罪,但决定免除刑事处罚。对于身患重病(鼻型细胞淋巴癌)且连正常说话都困难的屈晓玲来说,这个结果她无法接受。她坚持自己无罪,并已在5月下旬委托律师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要把这件事说明白,还得从五年前那场激烈的冲突说起。2021年7月,因为对征地赔偿没谈拢,屈晓玲的丈夫韩国一家阻拦了当地镇政府的强制清表行动。现场视频显示,当身穿便衣的民警试图将韩国强行拉下铲车时,一旁的屈晓玲情急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菜刀,砍伤了带队的大队长(经鉴定为轻微伤)。随后,屈晓玲及其家人被警方控制。
这起案件最大的争议点在于:警察当时到底算不算“依法执行职务”?
屈晓玲的家属和辩护律师认为,在这起冲突发生前,两级法院就已经通过行政诉讼判决确认:雷庄镇政府当时的强制进场清表行为是“明显超越职权”的违法行为。既然政府强拆本身就不合法,那么出动警力参与非警务类的征地拆迁活动自然也是违规的。面对违法的暴力强拆,屈晓玲保护家人的行为理应属于“正当防卫”,而不该被扣上“袭警”的帽子。
目前,屈晓玲一家已经正式走上二审上诉的道路。这起交织着土地纠纷、行政执法边界与公民维权困境的案件,最终的司法定论依然牵动着许多人的心。